包铁职院发〔2018〕18号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7日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院教学管理、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根据学院“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学院鼓励教职工攻读学位,并且遵循学用一致、个人自愿和学院有计划组织相结合、学习和工作兼顾的指导原则。努力改善师资结构,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供支持和保证。
二、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安心于学院工作,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教学质量好,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培养前途;
2、本办法所属范围为学院在编人员;
3、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4、教师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和学科方向相一致或与学院 开设专业方向相一致,就读期间不得更改专业及研究方向;
5、教职工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
三、申请与批准程序
1、各部门应根据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有计划的组织和安排本部门教师攻读学位、培训学习。
2、凡准备当年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职工,应根据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经所在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同意,报院长批准后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手续。对未履行审批手续自行报名取得学历、学位及未毕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者,组织人事处不予验证、入档、学院不兑现相应待遇。
四、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脱产或非脱产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职工 ,须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学院与教职工按双方所签协议,自觉履行各自义务,若单方违约,按所签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2、非脱产攻读学位的教职工,学习期间不能影响学院和部门安排的工作,并完成学院规定的考核工作量(教师按照教务处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执行,行政人员要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正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非脱产学习期间,教职工严格按进修院校面授时间规定掌握,并按学院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二)工资待遇、学习费用及考勤办法
1、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安排,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派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工资及福利费享受在岗人员待遇,待毕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回学院工作后,持本人学习档案及毕业证或学位证,博士、硕士学费全部报销。
2、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发基本工资,各种津补贴、福利费和岗位津贴停发。待毕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回学院工作后,恢复相应待遇,持本人学习档案及毕业证或学位证,博士学费全部报销,硕士学费专业为基础类的报销10000元,专业为工科类的报销18000元。
3、凡参加脱产学习的,学习期间考勤表中记“学”字,脱产学习期满后,应在十五天内到学院人事处办理上岗手续 ,从其上岗的当月起,恢复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十五天内未办理上岗手续的,停发工资、福利等全部待遇。超过三个月仍未办理上岗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违约补偿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三)服务期限和违约补偿
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派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后,博士必须在学院工作七年以上(含七年),硕士必须在学院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如不返校工作或服务期未满要求调离学院的,应返还学习期间所发的相应工资、福利费和岗位津贴,并且博士应交纳违约金五万元,硕士应交纳违约金三万元(每服务一年递减20%);
2、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后,博士必须在学院工作七年以上(含七年),硕士必须在学院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如不返校工作或服务期未满要求调离学院的,应返还学习期间所发的相应工资、福利费和岗位津贴,并且博士应交纳违约金四万元,硕士应交纳违约金二万元(每服务一年递减20%)。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脱产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部门;
2、未经学院批准,擅自离岗学习的,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3、学习期间中途退学须经学院同意和所在读学校批准,否则本人须承担学习期间学院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本暂行办法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办法于即日废止。
七、本暂行规定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报考学位审批表
2.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位补助协议书
附件1: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报考学位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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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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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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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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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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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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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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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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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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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校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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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岗位及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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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考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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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脱产或非脱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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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含理由、在职工作安排等):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院 长 意 见: 院 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进修学位补助协议书
甲方: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学习,专业为 ;
二、甲方在乙方学习结束取得学位证书后,为其发放补助 元;
三、乙方回学院工作时间未满、本人提出要求离开学院的,学院将全部扣回发放的补助,并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上述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