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手续或证明材料,到毕业学校就业服务部门,由相关负责老师审核并上传数据后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向毕业学校就业服务部门提交回原籍申请书、毕业证复印件,由相关负责老师审核并上传数据后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1.毕业两年内遗失《报到证》,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时间超出两年遗失报到证的,不再补发《报到证》,可凭毕业证开具报到证证明。
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报到证调整改派手续,携带材料到毕业学校就业服务部门,由相关负责老师审核并上传数据后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报到证》原件(上、下两联);
2、原单位解约手续(解约证明);
3、毕业学校的改派审批表;
4、新单位接收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手续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