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七所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失真问题的通报》(教学厅函〔2018〕5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我院毕业生就业签约统计工作及时、客观、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要求,提高对毕业生就业签约统计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科学性的认识。
四、目前教育部已建立毕业生就业数据动态监测机制,毕业生查询本人学籍、学历信息同时即可查阅本人签约情况并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的,所在高校必须逐一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上报。
五、各系部要切实根据每个毕业生的不同情况进行正确引导、帮扶,进行一对一指导,避免出现错误解释,避免造成毕业生在今后的求职或考录各种单位时发生问题。
六、就业签约统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btzyzsjy@163.com
电话:0472-5253333、5253253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