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体教职工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教职工学法考试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法治校园建设,提升全体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22〕41号),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体教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12月10日,学习和练习;
12月4日-12月10日,考试;
12月16日-12月18日,补考。
二、学习考试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考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及相关法,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3.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的内容;
4.党内法规,重点是新修订党章;
5.民法典合同编;
6.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四、学习考试方式
1.学习考试主要采取“包头普法”微信小程序的形式。
参学人员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包头普法”或扫描二维码(附
后)关注“包头普法”微信号,点击“法治包头”栏目,选
择“学法考法”菜单,注册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
2.学习实行积分制,参学人员须达到500积分方可参加
本年度考试。学法考法小程序设置“习题库”和“我的练习”
模块,对考试内容进行学习和模拟测试,每学习一题积1分,
每答对一题积1分,全部答对再奖励30分。
3.学习完成达到参考积分后,可进入“我的考试”模块,
进行答题考试。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共50题,每题答题时
间为2分钟,由习题库随机生成。考试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每人共有三次测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考试未合格的或因特殊情况未参考的,将有两次补考机会。成绩合格的发放电子合格证书,可进入“我的奖状”模块,截图留存、打印下载。请各部门将电子版成绩统一收齐后于12月30日前交至保卫处郭海斌老师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是提升法治素养、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宪法宣传周”和“宪法卫士”学习活动,确保学法考试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所有人员认真完成学习和考试。
2.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学习考试的督促指导,通过提醒告知、个别督促、定期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强化学法考试结果的运用,把考试结果与年度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工作结合起来。
3.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手段,广泛宣传学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提升全体教职工对学法用法考法的认知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学法考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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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